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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址通知:嘉兴市墙办于6月18日起迁入市行政中心5号楼342室(市经贸委内)办公。地址: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;邮编:314050;电话(传真):82115835,82115390,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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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》已于2007年7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。